第一章:總則
一、中文會名:嗇色園主辦可信學校校友會
二、會址:新界葵涌梨木樹村第三座校舍 ---- 嗇色園主辦可信學校
三、宗旨:
四、行政年度:每年 九月一日 至翌年 八月三十一日
第二章:會員
一、會員資格:
二、會籍:每兩年為校友更新會籍一次。
三、會員權利:
四、會員義務:
五、撤銷會籍:
第三章:會員大會
一、.組織與職權: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,由幹事會召開,其職權包括:
二、會議:
三、投票:
第四章:幹事會
一、組織與職權:幹事會由會員大會推選幹事八至十五人組成。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,全權負責處理本會內外事務。
主席: 一人 (必須年滿十八歲之香港永久居民),負責處理一切會務,對外 代表本會,對內領導及推行會務,監察各幹事成員。在會員大會及幹事 會會議時擔任主席 。 副主席: 一人(必須年滿十八歲之香港永久居民),協助主席推行會務及聯絡事宜,如主席請假或因事離職,可暫代主席至幹事會改選為止。 財政: 一人 (必須年滿十八歲之香港永久居民),負責本會之財政收支、結算及財政報告。而一切支出必須經主席同意及簽署,方為有效。 文書: 一至兩人,負責本會會議記錄及會務一切文書工作。 康樂: 一至兩人,負責本會聯誼性活動之策劃及統籌工作。 聯絡及宣傳; 一至四人,負責幹事內及對外之聯絡及宣傳事宜。 學術: 一至兩人,負責會訊事宜。 總務: 一至兩人,負責整理及跟進本會之活動等。
三、代任:
四、顧問:
一、會員費:
所有應屆小六之畢業生需於畢業前繳交會費,數額定於港幣二十元正。而會費一經繳納,概不發還。
二、經費﹕
一、選舉:
會員若擬解散本會,須由最少二分之一或以上會員聯署,以書面動議形式提交幹事會,幹事會得召開「特別會員大會」以作表決。而該「特別會員大會」必須有二分之一或以上會員出席,且議案獲得四分之三以上出席者支持,方可通過解散本會。
一、印鑑及文件:
二、會章修改: